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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銀行服務
當匯出銀行與收款銀行之間並無直接代理關係時,中間銀行在國際或跨境交易中擔任橋樑。為使中間銀行能在匯出銀行與收款銀行之間有效運作,必須具備下列關係及安排:
1. 代理銀行業務關係:
- 與發送銀行之間:中介銀行必須與發送銀行建立代理銀行業務關係,雙方須訂立相互協議,代對方提供服務並辦理交易結算。
- 與收款銀行之間:同樣地,中間銀行必須與收款銀行建立代理關係,方能將資金轉撥予收款銀行。
- 往來帳戶(Nostro):指一家銀行在另一家銀行開立的帳戶,通常以該銀行所在地貨幣計價(此處即指中間銀行)。匯出銀行可在中間銀行開立往來帳戶(Nostro),以便利匯款。
- 來帳戶(Vostro):反之,中介銀行亦可為匯出行或收款行持有來帳戶(Vostro),以便代其管理資金。
2. SWIFT 網絡會員資格:
相關銀行通常透過 Swift(環球銀行金融電信協會)網絡交換付款指示,或作為 Swift 用戶直接連接,或透過接駁該網絡的銀行間接連接。自 2025 年 11 月起,跨境付款訊息採用 ISO 20022(pacs.008、pacs.009)。
3. 結算與交收系統:
中介銀行必須能夠使用國際清算及結算系統,以便處理並結算不同貨幣及不同銀行業司法管轄區之間的交易。
4. 監管合規與 KYC/AML 政策:
- 代理行盡職審查:中介銀行須對其持有帳戶的銀行進行盡職審查(FATF 第 13 項建議),包括其所有權、監管狀況及 AML 控制措施。
- 反洗錢(AML):遵守 AML 法規對防範非法活動至關重要。中介銀行必須監察交易,留意可疑活動。
5. 信貸及風險管理協議:
中間銀行可與匯出銀行及收款銀行建立信用額度或風險管理協議,以管理與交易相關的金融風險。
6. 費用及收費協議:
對於使用中介銀行服務所涉及的費用及收費,包括任何貨幣兌換費、交易費及手續費,必須作出明確約定。
7. 技術相容性:
所有相關方的銀行系統在技術上必須相互兼容,以確保通訊及交易處理順暢。這包括相容的支付處理系統及報文格式。
8. 法律及合約協議:
正式合約載明各方的職責、責任及義務。此類協議對於解決爭議及確保營運順暢至關重要。
9. 溝通規程:
既定的溝通規程可確保各方能夠迅速且有效地處理交易過程中出現的任何問題。
透過建立此等關係及協議,中間銀行即使在匯出行與收款行之間並無直接關係的情況下,亦能有效促成雙方的交易。此關係網絡確保資金得以安全、高效地跨境轉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