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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管理

国际银行合作关系

私人客户如何构建国际银行关系

遵循原则,而非硬性规定。

私人客户接触国际银行业务时,通常首先提出的往往是错误的问题。这个问题通常涉及司法管辖区,或选择哪家机构,或何者被允许。而在此之前的那个问题,也是决定上述三者答案的问题,是该架构究竟要实现什么目的。

大多数私人国际银行业务服务于三类目的。三者各不相同,将其混为一谈是多数结构设计失当的根源。

  1. 运营能力。客户开展国际交易:涉及房产、教育、医疗、商业利益,以及分布于多个国家的家庭义务。其需求在于多币种功能和可靠的结算。这是一个支付问题。
  2. 分散布局。客户希望在不止一个法律与银行环境中保有业务能力,使其中任何一处出现中断时,仅造成不便而不致陷于瘫痪。这是一个韧性问题。
  3. 架构。客户事务涉及信托、控股公司、基金会或投资载体,这些主体需要独立于个人账户、以自身名义开展银行业务。这是一个治理问题。

为其中一种需求构建的结构,难以很好地满足其他需求。大多数客户对三者均有不同比例的需求,且这些比例会随时间而变化。

分离

其组织原则是按职能分离。

个人运营流动资金与投资资本相互分离。投资资本与所购证券和金属的资产托管相互分离。公司及信托架构与个人账户分别开立银行账户,使客户所支付的法律隔离在银行安排中得到体现,而非与之相悖。

分离架构会增加少量行政工作,但换来清晰性,而清晰性的价值更高;同时还换来可抗辩性,这在某些时候比一切都重要。一个其逻辑能够在五分钟内向审计师、监管机构或成年子女解释清楚的架构,就是在接受审查之时仍能经受住检验的架构。

正确理解的分散投资

在同一司法管辖区内持有四项银行关系,通过相同的代理行清算,受同一监管机构监管,这并非分散风险,而是同一笔风险敞口配上四套对账单。

真正的分散化要求失效模式相互独立:不同的法律体系、不同的结算环境、不同的监管范围。两项真正独立的关系,胜过六项并不独立的关系。

国际安排通常应对境内银行业务形成补充,而非取而代之。既有的境内银行关系承载着信用记录、本地支付渠道以及对监管环境的熟悉度,这些均需多年积累,无法在境外复制。为换取单一的国际银行关系而放弃这些关系,看似增强了韧性,实则削弱了抗风险能力。

治理

当客户无法亲自说明时,该架构仍必须能够正常运作。
这意味着需要完备的文件:每一项关系的用途、被授权人、丧失行为能力时的安排、身故时的安排;意味着签字人安排应着眼于家庭未来的状况,而非现状;也意味着该架构的逻辑须有据可查,而不仅存在于某一个人的记忆之中。

大多数私人银行结构都无法通过这一检验。这种失败在发生交接之前并不显现,而一旦发生,代价高昂且公开可见。

我们不公开的内容

本页阐述的是原则,并不推荐任何司法管辖区、架构或机构,因为此类建议取决于居住地、国籍、税务状况、家庭情况、商业活动及监管义务,而这些因素因客户而异。

针对客户具体情况的建议,将在保密咨询中提供,须经本行合规与适当性审查,并与客户的税务及法律顾问协调进行。